改革需在解決問題中不斷深化。在改革過程中,農民們對土地經營權和使用權的需求愈發強烈。以土地確權改革為例,農民不僅需要擁有自家承包土地的確切權益,還渴望再次通過改革盤活承包土地、實現流動。同時,隨著進城農民越來越多,村集體和農戶又迫切需要通過改革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、保障農戶資格權、適度放活使用權。對此,平羅縣創新制度設計,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為基礎,賦予9項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權能,進一步激活了農村產權權能。
改革既要“大刀闊斧”,又要“精耕細作”。平羅縣雖地處西北內陸,這里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卻敢于從一個“點”的成功,迅速鋪開到“面”的實施和推廣。如今,當地改革已由最初的確權賦能,發展到多元分配。比如對土地資源閑置的“空心村”改造,平羅在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和盤活利用機制中,一手抓土地退出,一手抓土地盤活,一個“中心村”建設成功后,在全縣迅速復制出多個“中心村”。針對如何保障農民土地退出后的權益問題,平羅縣構建了三大保障體系,讓農戶進退有路。
改革需久久為功,平羅仍有很長的路要走。在大膽創新的同時,既要保證各種經濟資源保值增值,更要確保全體民眾的利益最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