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5日,自治區民政廳發布消息,自治區政府印發了我區設立鎮標準和街道標準的通知?!皟蓚€標準”充分考慮我區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水平、城鎮體系和鄉鎮布局、人口規模和資源環境等情況,對我區設立鎮和街道相關條件要求作出詳細規定。
記者了解到,在設立鎮的條件中,人口指標為人口密度在100人/平方千米以上的縣(市、區),擬設鎮轄區常住人口不少于1.3萬人;人口密度在100人/平方千米以下的縣(市、區),擬設鎮轄區常住人口不少于1萬人,且轄區人口保持自然增長。擬設鎮人民政府駐地村(居)委會常住人口不低于轄區常住人口的20%。經濟指標為擬設鎮對本縣(市、區)地區生產總值貢獻較大,擬設鎮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縣(市、區)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鎮。在公共服務指標中,有滿足適齡人口受教育需求設立的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或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學校,且符合國家、自治區有關規定標準。建有標準規范的養老和衛生服務設施,有綜合文化體育活動場所(站)、黨群綜合服務中心和成規模的集貿市場。電力、通信、廣播電視、郵政快遞、金融服務、物流服務等公共服務網點(代辦網點)配套完善,并具有與發展相適應的綜合承載能力。
設立街道的條件中,新設街道轄區常住人口不低于5萬人且保持自然增長,面積一般不少于5平方千米。撤鎮設街道的,本轄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不低于本市(區)所轄鎮城鎮化率平均值。在基礎設施指標中,擬設街道區域公共供水普及率和污水處理率均達到100%;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(收集率)達到100%;綠化覆蓋率不低于40%;至少有1處應急避難場所和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;街、路、巷等地名標志(牌)設置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范;電力、通信、廣播電視、郵政快遞、金融服務、物流服務等基礎設施完善。在公共服務指標中,擬設街道區域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蓋;老年人活動中心、公共法律服務站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;有基本滿足適齡人口受教育需求設立的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,且符合國家、自治區有關規定標準;建有標準規范的養老和衛生服務設施;文化、體育、黨群綜合服務、休閑公園以及社會福利設施等公共服務滿足群眾需求;公共交通便利。 (記者 裴艷)